南关区配备安全生产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

2017-11-24 15:15:05

    按照《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》(长安委字〔2017〕11号)文件的有关要求,南关区政府为全区各级、各类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了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。
    今年二季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《关于申请配备安全生产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的请示》以来,南关区安监局积极协调,与三大移动运营商进行技术数据沟通,通过公开招投标,最终与联通公司签订移动终端租用合同,全区共租用213台,租期24个月。
    为了充分发挥移动终端在日常数字化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,全面提升全区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,11月13日,区安监局在区政府632会议室召开了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管理规定部署会议。印发了《关于印发<南关区安全生产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南安委办字[2017]36号)文件(以下简称《管理规定》)。
    区安监局对所配发的移动终端将定期进行系统升级和维护,并统一实行规范化管理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保管、谁负责”原则,要求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《管理规定》的要求执行管理,认真落实到每一名使用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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